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路透 更新日期:"2009/04/08 16:57" 中央社(翻譯)
(路透紐約7日電)全球網路搜尋引擎巨擘Google Inc律師今天在該公司部落格中指出,Google 透過線上廣告協助報社網站賺錢,且並無盜用其內容。
Google智慧財產權及產品法律顧問麥吉利佛雷(Alexander Macgillivray)指出:「不論新聞來源選擇將其新聞和我們連結或是刊登自家網站上,我們帶動網路流量和提供廣告,支持所有的經營模式。」
他說:「像我這類的網路使用者,透過Google網站連結到其他報紙網站,點擊率每月逾十億人次。」
美聯社(Associated Press)昨天表示,該公司正計劃採取法律行動,以避免新聞內容被剽竊盜用。
美聯社是一家具有163年歷史的新聞通訊社,提供其他報社付費新聞服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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